執法現場。 歐陽鐵強 攝
  
  執法取證現場。 歐陽鐵強 攝
  紅網湘潭1月4日訊(通訊員 李林龍 記者 張珍)新《環保法》1月1日起正式實施,今日,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聯合雨湖公安分局執法人員,對已送達《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》的湘潭德園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再次檢查。執法現場,執法人員對拒不執行《責令停止排污決定》的企業進行取證,並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責任人三名,這也是新《環保法》實施以來,湖南首次對違法排污拒不整改企業採取行政拘留措施。
  現場執法人員介紹,雨湖區自1月1日正式啟動“貫徹新環境保護法——打擊非法排污,守衛美麗雨湖”專項整治行動,嚴厲打擊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、未採取有效污染防治設施排放或污染物直排等違法行為。在專項行動啟動前,雨湖區環保局加大了新《環保法》的宣傳力度,將200多份印發的《法律風險告知書》送到企業主手中。1月1日,環保執法人員對9家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下達了《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》,當天上午,在湘潭德園食品有限公司,雨湖區環保局執法人員通過PDA移動執法系統,開出了湖南省環保系統第一份《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》。而在第二次檢查中發現,該企業未按要求落實停止排污決定,最後對企業責任人實行行政拘留。
  為了更好地適用新《環保法》的執法新要求,雨湖區環保局於2014年開發了PDA移動執法系統,將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、現場照片取證、調查詢問筆錄、送達回證、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、查封、扣押決定書、責令停止建設、排污決定書等文書全部錄入系統,並配置無人機,提高了執法效率。
  為了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打擊力度,湘潭市雨湖區自2013年開始,著手建立環保與公安環境執法聯動協調機制。截至2014年底,雨湖區環保局已向公安部門移送5起環境污染案件,行政拘留3人、刑事拘留5人。此外,該區根據湖南省環保廳、湖南省公安廳聯合印發的《關於建立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》,率先試水“大環保、大部門”的聯動執法模式,於2014年12月30日成立了湖南省首個公安機關駐環保局聯絡室,讓環保、公安兩部門間形成定期聯絡、臨時聯絡、線索共享等工作長效機制。
  雨湖區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嚴格貫徹新《環保法》,加大了對污染企業的打擊力度,對轄區內各污染源開展地毯式大排查。對拒不執行停止建設、停止排污決定以及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企業,一律移送公安機關查處。  (原標題:新《環保法》實施 湖南開出首張行政拘留單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l04clpzz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